訂定「連江縣國民中小學實施學校規模總量管制作業要點」,自即日起生效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及第160條規定辦理。
二、 檢附連江縣國民中小學實施學校規模總量管制作業要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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